湖南边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
湖南边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
债权申报公告
(2024)湘01边城文化破管字第1号
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(2024)湘01破申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边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边城文化)破产清算一案,并于2025年1月7日依法作出(2024)湘01破70号决定书指定湖南恒亚清算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管理人(下称管理人)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,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为保障债权申报工作有序推进,特将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1、边城文化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,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7日;
2、受理时间:上午9:0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30(工作日)
二、申报地点及联系人
常德地址:常德市武陵区常德大道欢乐城二期和瑞国际1018室,联系人:姚维德律师,联系电话:0736-7271199;
长沙地址: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1座3902号,联系人:余泉律师,联系电话:13036780765.
为确保债权申报工作高效、低成本推进,建议债权人申报之前登录管理人官网(网址:http//www.hnhyqs.cn)点击“债权申报流程”下载相关表格及文书,按要求填写后邮寄至常德地址,也可制作电子文档并将相关证据材料制作为pdf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:534805662@qq.com。。债权人可直接至管理人办公地址现场申报。
三、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的相关规定:
1、未申报债权的,不得行使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规定的程序权利;
2、逾期申报债权的,虽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,但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,不再对其补充分配;同时,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而发生的费用,由补充申报人承担。
四、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、地点的有关说明
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、地点及召开方式由管理人另行依法通知。
特此公告。
湖南边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
2025年1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