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赛奥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
公 告
(2021)湘07赛奥破管字第2205号之二
湖南赛奥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:
《湖南赛奥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已于2022年5月9日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(2021)湘07破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,由本管理人执行。
根据《湖南赛奥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》确定的分配步骤,湖南赛奥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,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,确定于2022年6月1日实施。
分配实施方法如下:1、分配方式,管理人采取货币分配方式,将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额支付给债权人。2、分配额的支付,由各债权人提供清晰、明确的银行账户并出具收据,管理人转账支付;债权人也可自行到管理人处提取分配款,管理人出具支票支付。
最后分配的分配总额为人民币855,202.07元,其中,职工债权829,081.60元,农民工工资26,120.47元。
对未受领的分配额的提存:
对本次分配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,管理人将予以提存。债权人自本次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,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,提存的分配额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,分配给其他债权人。
特此公告。
湖南赛奥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
2022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