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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产债权确认纠纷: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借款能否确认为公司债权
发布日期:2024-07-23 10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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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,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,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”